2010年1月30日星期六

最后决定

昨日收到u银行的来信
信中表示它愿承担被盗刷卡的50%并免除所有利息
并表明这是--- 最后决定
也必须于228日前给与答复
否则它将采取法律行动,征收全额被盗数目和利息,
附带突发的费用,如堂费,律师费也将由我来承担。。。

事情由八月中发生暨今已快五个月
从之前的持卡人承担 全额 80% 再到50%
真的对这个结果感到失望

我不否认我也有错
错在把卡放在我自认安全的家中
而让那班破门行窃的人有机可乘
其实我在发现之后也第一时间报备银行
但也已经迟了,被盗刷了几单差不多九百多元
而这也只是其中一张被盗的卡

我真的很犹豫,
如果不还,事情还会僵持下去
如果还了,就了结一个麻烦
老实说数目也不是很大,也不是还不了。。。
但就真的超不服气,超不爽,心里超郁闷!!!

哎哟,还又不是,不还又不是,
到底应该怎么办才好??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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